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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奉贤区于12月23日发布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9 23:18分类: 浏览:417评论:0


导读:在教育资源的不断优化与整合过程中,越来越多区域重视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截至目前已有8个区发布转学通知,12月23日奉贤区也发布了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下面为大...

在教育资源的不断优化与整合过程中,越来越多区域重视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截至目前已有8个区发布转学通知,12月23日奉贤区也发布了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的具体流程。


奉贤区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

奉贤区2024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通知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规[2017]3号)等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


转学条件

1. 区域内转学:若学生拟转入南桥、奉浦、金海、西渡等区域内初中,且居住地发生变更,需凭借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申请。


2. 非本市户籍学生:因中考政策要求,原在外省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拟转入七、八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有标准积分通知书的除外。


3. 特殊学校:拟转入少体校、特殊教育学校,家长需先与学校联系,在上传的转学信息表上须有接收学校盖章。


4. 学籍原则:遵循“籍随人走,一生一籍”原则,不接受重复学籍、问题学籍转学。若家长提供虚假学籍信息导致无法完成转学流程,后果自负。


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 《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2.  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户口簿。如申请的主材料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提供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3.  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有效商品住房产权证产权人须是父母、学生本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全部产权)。


4.  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学生本人的转学申请表或学籍证明


2.  学生在上海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学生在外省市就读转入本区,需要提供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  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若积分达到标准积分,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一并提供有效期内积分通知书。


4.  学生父母一方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须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注: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须连续满3年)。


5.  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如申请的主材料为学生继父母或养父母的,须提供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6.  学生父母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7.  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注:非本市户籍学生本人和家长的居住证地址须一致,材料3和材料4须为同一人。


转学流程

1 申请转学:家长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籍校出具盖章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或学籍证明。


2 线上申请:1月16日 - 1月20日,家长登录小程序“奉贤教育事务”,点击“义务转学”,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


3 审核与补正:教育行政部门对家长上传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初审者,将收到手机短信提醒,家长需及时登录转学平台了解退回原因,并在1月21日截止补正相关佐证材料。通过初审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学校。


4 终审与入学:1月23日 - 1月24日,拟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携带所有原件进行转学终审,办理转入手续。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接听电话。如家长未在通知时间内办理手续,视作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1.本通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的对象为申请转入本区学生。转出本区的学生家长可于1月9日至1月14日(工作时间)之间向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出申请,由学籍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若学生转入的外省市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可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招生考试部盖章备案)。


2. 各学段毕业年级(五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已在本区就读的一年级、六年级学生,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转学,确因居住地发生变更,凭有效的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申请。


3. 同一街镇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4. 由于特殊原因无法提交成功的学生,请联系所属街镇教管办咨询。


5. 转学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地点和电话:

如家长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帮助或有任何疑问,可咨询拟转入学校所属的街镇教管办(工作日9:00-11:00;13:00-16:00)。